嘉善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会处,东经120°44′22″——121°1′45″、北纬30°450′36″——31°1′12″。境域轮廓呈田字形,东邻上海市青浦、金山两区,南连平湖市、嘉兴市秀城区,西接嘉兴市秀洲区,北靠江苏省吴江市和上海市青浦区。全县总面积507.68平方千米(县土地详查数),其中陆地占85.71%,水域占14.29%。县城魏塘镇东距上海市90千米,西至杭州110千米,南濒乍浦港35千米,北接苏州91千米,处于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平均高程3.67米(吴淞标高)。嘉善位于北亚热带南缘的东亚季风区,四季分明、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宜于作物生长,但地处沿海中纬度地带,气候变化明显,具有春湿、夏热、秋燥、冬冷的特点,主要的灾害性天气有暴雨、连阴雨、干旱、寒潮、大雪、大雾、高温和台风。嘉善,环境优美、经济发达,是国家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和“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嘉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嘉善特色的现代化农业三色产业带,为传统农业注入了生机;木业、电子电声、机械五金和纺织服装,成为工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古镇西塘的保护和开发,吸引了海内外广大游客纷至沓来,成为文化旅游的一个亮点。